一、万宁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许辉琼、原副主任兼出纳林琼违规公款吃喝、发放津补贴等问题。2018年1月至10月,许辉琼、林琼在某食店采取记账方式违规公款吃喝,共计消费金额1.47万元。2021年5月至6月,许辉琼以加班补助、差旅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0.204万元。许辉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7月,许辉琼受到留党察看二年、政务撤职处分;林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相关违纪款已收缴。
二、万宁市果菜副食品公司原经理林文荣、原出纳苏光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7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,时任万宁市果菜副食品公司经理林文荣、出纳苏光亮2人以加班补助、出勤补助、开工红包等名义,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.626万元,其中林文荣、苏光亮分别违规领取0.39万元。2022年12月,林文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苏光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相关违纪款已收缴。
三、东澳镇新群村党支部原书记、村委会原主任刘光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4年及2015年春节期间,刘光强授意村委会报账员违规发放春节补贴共计1.7万元。刘光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2022年11月,刘光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一、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陈青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。2019年6月,陈青于收受某环卫服装供应商所送的一瓶高档白酒、一条高档香烟。此外,陈青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10月,陈青于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二、临高临城省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刘孝理违规使用公车、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及接收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。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,刘孝理长期公车私用,将公车开回家作为上下班代步工具。2018年至2020年期间,临城省粮食储备库共有17次公务接待报账,仅有5次报账有业务约定书或调研函为依据进行公务接待,其他公务接待报账均无依据。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,刘孝理多次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。此外,刘孝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12月,刘孝理受到开除党籍,解除劳务关系的处分。
三、临高县皇桐镇古风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王明军虚列开支公款吃喝问题。2017年10月和2019年3月,王明军在没有实际开展公务的情况下,违规组织古风村“两委”干部聚餐,虚列“党建工作”“清洁卫生”等事由,套取公款共计8640元支付聚餐费用。2022年9月,王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四、临高县自来水公司党支部书记王道群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公款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。2019年1月11日,在没有安排党员业务学习的情况下,王道群以购买“党员学习资料”为由,给参加党员大会的22位党员和2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补助100元,共计2400元。2020年1月至3月期间,王道群安排临高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分3次虚开3张3000元柴油发票,共计9000元进行报销,用于冲销公务接待的酒水支出。2022年11月,王道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,政务撤职处分。
一、琼中县发改委原党组成员、四级调研员梁振江等2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。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,时任县粮食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梁振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9000元、芙蓉王香烟12条、汾酒2瓶;2019年和2020年期间,县发改委党组成员、三级主任科员曾仁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4万元及桥头地瓜、山兰米等土特产。梁振江、曾仁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9月,梁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曾仁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二、琼中县粮食储备库、县军粮供应站负责人刘书等3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。2019年12月至2022年间,县粮食储备库、县军粮供应站负责人刘书、会计梁生健、出纳童雄等3人,先后多次分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3家涉粮企业老板宴请。刘书、梁生健、童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9月,刘书受到记大过处分,梁生健、童雄受到记过处分,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一、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洪永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。2018年至2021年中秋、春节等节日期间,洪永富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。此外,洪永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11月,洪永富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二、五指山市畅好居综合办工作人员黄文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收受礼品等问题。2020年4月,黄文旺在担任五指山市畅好居党委委员、副书记期间,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,并收受其赠送的香烟。2022年10月,黄文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相关违纪款已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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